本项目为数智编办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数智编办系统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数智编办**扩建,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
1.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整(¥243000.00元);
1.4项目地点:**省,**市;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提供所需服务;
1.6质量要求:合格;
2.1 供应商资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响应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改、限制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6)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其中第③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信用**”(www.****.cn)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到响应文件****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n)或““信用**”(www.****.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信誉(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 2023 年 5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3 年 5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 本标段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3.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3.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05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05月18日17时30分在**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国资采购平台”中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标书代写
本次评审采用 最低价法 。
本次采购公告在**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发布。
采 购 人:****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15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