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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补充通知(3)
致各投标人:现对我司招标代理的**县**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招标编号:****】更正公告如下: 一、答疑回复补充 1、针对投标人4月23日提出的“投标阶段是否无需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材料,中标后再提供请明确回复是或否,谢谢!” 的疑问,现统一明确如下:本项目投标阶段不要求投标人填报《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表及相关分包企业佐证材料,由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提供。 二、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中《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表格。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第7.1.1、第7.1.2、第7.1.4”相关表述作废,更正为以下内容:
3、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编码重复列项问题,现经造价编制单位校核调整,重新发布修正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以本次补充通知下发的修正版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及投标文件编制,原招标文件中造价清单文件同时作废。 注: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自行留意关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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