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H2-4号宗地位于**省**市**县东关镇张家圪坨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57.972",北纬39°0'42.415",总调查面积27460.00m2。地块北侧为府前街西段,南侧为华宸景苑住宅小区,东侧为东华路,西侧为**公园。根据《**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H2-01、H2-04地块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现土地规划用途拟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本次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点位(包括1个对照点),检测土壤pH、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类(1项)、理化性质(1项)和有机农药类(6项)共54项。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有pH、总氟化物、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和石油烃,各指标检测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他指标未检出。
本次调查布设地下水点位1个,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常规指标(35项)、石油类(1项)、六六六总量(1项)、滴滴涕总量(1项)共38项。检测结果表明,常规项检出指标有12项,分别为pH、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总硬度、铜、钠,各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规定的IV类水质限值,其他指标未检出。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县H2-4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二类居住用地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