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400,000
项目地点: ****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5-20 15:00
评审地点: **市**区**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会议室
采购单位: ****(本级)
项目联系人: 朱淼
联系人电话: 138****8815
固定电话: 138****8815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5-11 11:1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5-20 09: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