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捷力特童车厂年加工童车及自行车架60万套项目

审批
河北-邢台-广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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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31MAC0WXTU3T王正华
王正帅**省**市**县
河****经济开发区冯家寨自行车产业园大牙线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加工童车及自行车架60万套项目****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C3761-C3761-自行车制造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冯家寨自行车产业园大牙线西侧
经度:115.14831 纬度: 36.98531****环境局****分局
2025-06-27
邢广环表〔2025〕28号****0531MAC0WXTU3T001X
2025-07-29100
18****
****0531MAC0WXTU3T****
****0531MAC0WXTU3T******公司
913********136672C2025-07-20
2025-09-012025-11-18
2026-01-292026-03-01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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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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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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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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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漆料间位于厂房一层漆料间调整至厂房二层
为便于生产,漆料间调整至厂房二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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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201 0.201 0 0 0.201 0.201 /
0 0.332 0.332 0 0 0.332 0.33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天然气燃烧烟气一同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塑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烟气随烘干有机废气一同引至“过滤棉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9kg/h); 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85kg/h); 调漆、喷涂、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60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70%,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喷漆烘干、喷塑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要求,即颗粒物≤50mg/m3,SO2≤400mg/m3,氮氧化物(NOx)≤400mg/m3,同时参照执行《**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21]3号)中暂未出台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相关标准,即颗粒物≤30mg/m3,SO2≤50mg/m3,氮氧化物(NOx)≤200mg/m3,由于天然气燃烧烟气与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合并经同1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从严执行,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85kg/h) 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天然气燃烧烟气一同引至“喷淋塔(自带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塑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烟气随烘干有机废气一同引至“过滤棉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在检测期间,本项目喷砂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3.1mg/m3,最大排放速率1.7×10-2kg/h,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9kg/h); 调漆、喷漆、流平及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9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要求;最低去除效率60%,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低去除效率70%),故在车间门口进行加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要求;臭气浓度未检出501(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85kg/h)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未检出,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值<1级,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及《**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21]3号)中暂未出台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相关标准限值(SO2≤50mg/m3、氮氧化物(NOx)≤200mg/m3、烟气黑度≤1级)要求; 喷塑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85kg/h); 烘干及天然气燃烧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3mg/m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要求;最低去除效率62%,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低去除效率70%),故在车间门口进行加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未检出,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值<1级,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及《**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21]3号)中暂未出台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SO2≤50mg/m3、氮氧化物(NOx)≤200mg/m3、烟气黑度≤1级)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该项目在检测期间,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为53~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为53~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西厂界紧邻其它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夜间不生产,故夜间噪声未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企业现有工程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间,危废间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并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 一般固废:除尘灰、废塑粉桶、废砂、废铁屑收集后外售;废水性涂料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合理处置;废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油性涂料桶、玻璃稀释剂桶、漆渣、水帘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由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现有工程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间,危废间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并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 一般固废:除尘灰、废塑粉桶、废砂、废铁屑收集后外售;废水性涂料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合理处置;废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油性涂料桶、玻璃稀释剂桶、漆渣、水帘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由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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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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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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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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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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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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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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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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