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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58305X7 | 建设单位法人:石广 |
| 董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市**区正和路13号 |
| ****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接网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自治区**市兴** |
| 经度:113.55363,113.55369,113.55805,113.56806,113.57692,113.58132,113.58705,113.59159,113.59336,113.59998,113.61554,113.62811,113.64053,113.65704,113.68433,113.69287,113.69876,113.72543,113.73161,113.7442,113.75402,113.77913,113.80358,113.80706,113.80976,113.81892,113.82353,113.83049,113.83275,113.83314,113.83295,113.83317,113.83484,113.83392,113.83575,113.83063,113.80826,113.80538,113.79429,113.80049,113.81128,113.83109,113.83401,113.84278,113.84679,113.85661,113.86309,113.87668,113.87716 纬度: 41.43587,41.4367,41.43752,41.4356,41.44155,41.44126,41.44726,41.46164,41.46674,41.46556,41.46187,41.46719,41.46489,41.48986,41.48238,41.48258,41.479,41.49074,41.49931,41.50335,41.5031,41.50984,41.50698,41.49909,41.48738,41.47928,41.47875,41.48139,41.48105,41.47685,41.47647,41.47682,41.47645,41.47423,41.47284,41.46266,41.4455,41.44536,41.42905,41.4205,41.41599,41.41227,41.40441,41.4035,41.40115,41.39972,41.3972,41.39536,41.3950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5 |
| 内环表〔2024〕1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732 |
| 29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58305X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91MA1YNWMG3B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世纪电磁****公司 |
| 911********7892675 | 竣工时间:2025-05-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745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长盛(禄安)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kV出线1回,至**光伏草业2号升压站,占用西起第六备用间隔。 (2)汗海~团结π入1号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路径长25km,除π接处、钻越汗海~**I回500kV线路、汗海~**II500kV线路和1号升压站220kV出线侧采用单回路外,其余均为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铁塔约79基。 (3)2号升压站~长盛(禄安)22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路径长33km,除2号升压站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单边挂线外(和3号升压站~2号升压站220kV线路同塔),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铁塔约99基。 (4)3号升压站~2号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路径长15km,除2号升压站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单边挂线外(和2号升压站~长盛(禄安)220kV线路同塔),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铁塔约48基。 | 实际建设情况:(1)长盛(禄安)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20kV出线1回,至**光伏草业2号升压站,占用西起第六备用间隔。****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扩建,无新征用地。 (2)汗海~团结π入1号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220kV汗团线#27~#28档π接点,终点为1号升压站。**线路路径长24.99km,其中单回路1.814km,双回路23.176km。**杆塔78基,其中单回路7基,均为耐张塔,双回路耐张塔16基,双回路直线塔51基,双回路耐张钢管杆2基,双回路直线钢管杆2基。导线采用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运行名称为:220kV昌汗线和220kV昌团线。 (3)2号升压站~长盛(禄安)22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长31.853km,除在2号升压站出口侧采用单侧挂线外,其余按单回路架设。**铁塔99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30基,直线塔68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导线采用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运行名称为:220kV昌禄线。 (4)3号升压站~2号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长15.407km,均为单回路。**杆塔47基,其中17基耐张塔,30基直线塔。导线采用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运行名称为:220kV昌村线。 |
| 本期220kV线路路径总长度比环评阶段减少了0.75km,属于优化设计。立塔数量减少2基,路径长度减少属于优化设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0kV输电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220kV输电线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已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减少了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根据验收监测,本期220kV线路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59.22V/m~351.45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在0.0647μT~0.3949μT。测量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50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4000V/m和100μT)。线路监测断面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34.26V/m~2754.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317μT~3.6463μT。监测断面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测量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林、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根据验收监测,长盛(安禄)220kV变电站厂界昼间测量值为40dB(A)~49dB(A),夜间测量值为38dB(A)~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农村区域,昼间测量值为41dB(A)~45dB(A),夜间测量值为39dB(A)~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四)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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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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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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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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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变****电站现有场地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电站站区内,因此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没有影响。 (2)严格限定施工区域,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3)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利用现有的道路进行施工,铁塔、导线等施工材料尽可能布置于现有空地或植被较稀疏的地方。塔基施工区等施工区临时占地在施工前,要分层开挖,分层剥离,表土单独堆放,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开挖土分层回填,并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用地的土地加强抚育管理,使之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对各路段裸露地面进行覆土恢复植被,根据条件,种植当地草种补播。 (4)本项目塔基占地等确需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等林地,建设单位需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施工必要时需要对林地进行移植,该项目在施工前需经林业部门许可,按林业部门的标准执行补偿费。 ①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走向,尽量减少对国家二级公益林等林木的占用,线路在通过少量乔木时应采用高跨方式。工程仅对塔基处不能避开的少数林木进行占用。树木占用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待经批准后占用。 ②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并尽可能选择植被稀疏处。施工时加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树种及其他林木;严禁将弃土弃渣、生活垃圾等污染物乱堆乱弃。 ③林区施工注意防火。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并有专人监督。 (5)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减少对候鸟、旅鸟等鸟类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避免驱赶、追逐、捕杀野生动物。 (6)项目拆除原有导线、地线时,做好施工防护,做好回收,不占用或少占用线路周围的植被,拆除完成后,及时恢复原有地貌。 (7)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对站区内裸露场地采取硬化、碎石铺设等多种方式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貌;施工结束后应对塔基周围进行植被恢复。针对不同的占地类型,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恢复措施。 (8)对基本草原保护措施:施工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尽量少占用基本草原。无法避让的,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不得在基本草原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施工场地以外基本草原上行驶,不得随意铲除或碾压植被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和绿化,恢复后的植被覆盖度与周边的植被覆盖度相当,植被恢复优先选用当地草原植被的物种。 (9)对湿地公园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远离湿地公园,不能对湿地公园产生影响;严禁在湿地公园内取弃土,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倾倒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加强施工人员的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施工期间不能随意攀爬、踩压湿地公园;湿地公园内不设置临时道路,牵张场等施工临时用地。 (10)本项目开工前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占用的手续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电站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场地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没有影响。 (2)施工时严格限定施工区域,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3)牵张场选择在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利用了现有的道路,施工材料放置在植被较稀疏区域。塔基开挖采取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用地加强抚育管理,使之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适当采取播撒当地草籽。 (4)塔基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办理了林地审批手续,缴纳了补偿费。 ①优化了杆塔位置,减少了对公益林的占用,线路采用高跨方式。占用林地已办理相关手续。 ②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选择植被稀疏处。施工时加强管理,施工人员未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树种及其他林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③林区施工注意了防火,并有专人监督。施工人员未在现场使用明火。 (5)加强了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减少对鸟类的影响。注意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未发生驱赶、追逐、捕杀野生动物等行为。 (6)项目拆除原有导线、地线时,做好了施工防护,并进行回收,减少占用周围的植被,拆除完成后,及时恢复原有地貌。 (7)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对站区内裸露场地采取碎石铺设。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原貌;塔基周围植被已恢复。 (8)已减少占用基本草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未在基本草原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未在施工占地以外基本草原上行驶,未碾压施工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和绿化。 (9)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远离了湿地公园,未对湿地公园产生影响;未在湿地公园内取弃土,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倾倒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施工期间未进入湿地公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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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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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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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