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诊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1日 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诊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
最高限价(元):****500
**市作为**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紧紧围绕试点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全**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痛点难点,充分调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性,推动全**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服务与验收工作。****拟公开采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诊断服务项目》,委托专业机构支撑数字化水平诊断服务,保障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顺利实施。
二、服务内容
数字化水平诊断服务:
开展规范化评估诊断工作,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实用性。具体工作包括:报告内容完整,确保涵盖企业的基本信息、数字化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具体的建议和措施等关键要素;评估诊断方法科学、合理,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指标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建议和措施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契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关注报告的逻辑性和连贯性,各部分内容应相互关联、论证充分;报告表述清晰、数据准确,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助力企业精准把握转型方向,有效实施转型策略。
三、服务要求
★1.成交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
★2.成交单位具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且未作为数字化服务商开展**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
★3.成交单位和其从业人员在项目执行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泄露项目相关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擅自更改、项目执行程序和相关内容。
★4.成交人应保证在工作日提供服务,并指派专人与采购人保持沟通,随时可以承担采购人指派的任务。需要与采购人当面对接项目或者列席咨询会议的,应及时响应。
四、知识产权要求
1.本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的署名权归成交人所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其他需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合同要求标准验收。
5.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单位不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如有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工资、通讯费、交通费、耗材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
6.参与****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商不能作为本项目的诊断商。而成交后的诊断商亦不得再开展服务商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1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18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 09时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1日 09时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心A1座
联系方式:0427-****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陆家镇**村298-1号
联系方式:176****9436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四季城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071********00027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易彤
电 话:176****9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