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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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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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区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招标范围

备注

1

**区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1

按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序号5的50%

项目概算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招标项目清单(含招标控制价)及招标项目清单转施工图预算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原**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16:00(**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3.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标书代写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投标人账户递交至该项目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投标人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投标人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十二、其他事项:

1、招标单位:****

地址:**市婺**李渔路1638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9)****9827

2、代理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庄晓郁

电话:182****407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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