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新建文体研学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审批
安徽-安庆-怀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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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词: 发布日期: 名称:
****行政许可
有效
****水务局
2026-05-11 14:50
怀****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索引号: 信息分类: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键词: 发文日期: 名称:
****
行政许可
有效
****水务局
2026-05-11 14:50
怀****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怀****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6-05-11 14:50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怀水保承诺[2026]第1号

项目

名称

怀****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

地点

**省**县高河镇孔雀路与独秀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https://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5 日至 2026 年 5 月9 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22MADAC6WT23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路17号

电子信箱:****@163.com

法人代表:丁玲 联系电话:0556-****786

授权经办人姓名:刘陈香 联系号码:139********

证件类型及号码:340822*************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 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 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 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 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 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5年5月11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 合规定要求,予以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5月11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 3 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 门各执 1 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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