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汇高端人才安居工程项目窗帘供应商-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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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参加询比单位

我司现采用询比方式公开选取 西湾汇高端人才**工程项目的窗帘供应商。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市翠亨新区万科中天西湾汇

(二)项目建设内容:万科中天西湾汇小区本次改造提升的18栋、19栋(除33楼外)共376套房源,总建筑面积44,784.22平方米,占地面积13435.26平方米,容积率3.0,目前均为毛坯状态,需进行设计、改造、采购及安装等工作。初步规划套房108平方米户型252套,139平方米户型124套,均为三居室、四居室设计,改造后用于住宅租赁。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自采购人通知生产窗帘至交货现场不得超过30天(日历天)。

3、交货地点:**市翠亨新区万科中天西湾汇。

4、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如需)、包供货、包拆、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收及售后服务等。

5、本询比文件所有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全面响应和满足。

6、完成西湾汇高端人才**工程窗帘及安装等内容,窗帘的数量、款式、产品参数以施工图纸、效果图、各方确认的布料样片及中介预算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7、窗帘供应商在中标后立即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接洽开展相关工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权根据现场装修施工进度,调整中选供应商具体进场的时间,或视具体情况要求中选单位的货物分期分批进场。窗帘供应商,均必须承诺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确保窗帘供应与安装按建设单位要求时限交付使用。各单位需考虑工期、现场情况及订货周期后慎重报价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二)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1、产品包装,应达到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满足装卸、运输和存放要求,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做好安全风险管理是供应商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体现。中标人需保证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与安全风险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3、中标人在供货及安装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

4、包装费、运费、保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三)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告知招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方配合的事项。

2、中标人应负责将成品送到指定地点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4、中标人在制作、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5、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妨碍干扰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人负全责。如中标人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事故,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7、质保期: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如因材料质量、制作、安装工艺等原因导致货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毁损的,中标人应于三日内免费修复至完全合格并自行承担其损失,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如因材料质量、制作、安装工艺等原因导致货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毁损的,中标人于十日内免费修复至完全合格并自行承担其损失,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法定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需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在1小时内与招标人预约上门维修时间,在该预约时间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质保期内中标人在非法定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需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与招标人预约上门维修时间,在该预约时间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若中标人未按时到场进行售后维修,2次提醒未整改的,从第3次起,按1000元/次进行扣罚。若中标人怠于修复的,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招标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若在质保期内,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修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同类产品先行抵用,待修复完成后无偿退回)

10、质保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 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11、本项目货物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后,招标人若有窗帘维修需求,中标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格收取维修相关费用。

(四)验收:

1、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3、货物交货及安装完工后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验收人员(如有)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4、验收由招标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5、验收完毕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6. 窗帘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说明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5日内无偿修改。超时每日按合同金额的5‰计罚,直至满足标准为止,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变更委托涉及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中标人涉及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付款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内部管理程序,提交请款资料。并提供相应满足支付条件的凭证文件(含电子扫描件)及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因中标人提供文件不全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招标人审批缓慢的,支付期顺延。

2、合同价款调整

非中标人原因,由招标人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本招标说明的规定作出预算经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后结算;变更、修改的内容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10%,工期不做调整。如因设计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3.中标人在每次收取项目款项时须向招标人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自行完税。每期付款前,中标人按招标人内部管理程序,填写付款审批表,并提供相应满足支付条件的凭证文件(含电子扫描件),因中标人提供文件不全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招标人审批缓慢的,支付期顺延。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支票 或 银行保函 或 保证保险 或 担保保函。

3、在收到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及招标人的货物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保证金为保函,则保函消保;若保函到期,还未完成验收合格的,则由中标单位延续保函时间)。

4、如中标人未按本文件及合同要求限期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日扣罚合同金额的1%;若超过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限期30日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如果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将项目转包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逾期交货的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窗帘供应商不能按承诺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窗帘供应商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且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交货期及收取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按中标合同金额的3%/天收取,迟延超过10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报价包含完成服务工作及其它工作的劳务费、材料费、仪器工具使用费、资料费、差旅交通费、参加相关验收及评审工作(如需)的费用、技术费用、税金、水电费、场地清洁费、总承包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3、参与单位视为无条件同意窗帘采购合同(版本)中的条款(详见附件3),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4、投标人需任命一名或以上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履行和招标人的联络,且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与报价单位的有效关联。若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单位的社会保险有效关联中断,且无变更说明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投标时需提供上述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附件)。

5、中标人须在项目实施前充分考量物业管理方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证金缴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场地使用保证金等),并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确保项目实施不受影响。

6、中标人在服务周期内,对项目现场已完成的建设成果(含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构件等)负有成品保护义务,避免因人为操作等导致建设成果损坏;若因中标人保护不当造成损坏,需承担修复责任及相关费用。

7、中标人完成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后,须对项目现场进行全面清洁整理,包括清除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装废料等,恢复现场整洁有序。清洁工作所需人工、工具、耗材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报价须知

(一)限价设置:根据中介预算报告,本项目造价为516,853.25元。本次货物下浮8%,即以475,504.99元为上限价选取窗帘供应商。

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填报盖章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报价必须低于475,504.99元(大写:肆拾柒万伍仟伍佰零肆元玖角玖分),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8.00%,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中选原则:本次询价采用“低价中选”,选取报价下浮率最高、报价最低的1家报价单位中选。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报价相同,且该报价为所有报价中的最低值,将仅通知该部分报价并列最低的单位,并通过线上视频直播摇珠的方式,随机确定 1 家作为最终中选单位。

(三)结算方式:以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除扣减中标单位违约扣罚外(如有),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审定预算单价及中选下浮率进行调整,并以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下浮率=1-服务单位报价/516,853.25元*100%)。

四、投标人需知

1、投标单位须提交盖章响应文件,且须将本条款第1-4项要求的全部文件整合为同一个PDF文件后统一上传。

2、投标单位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团队人员相关资料,包括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职称(如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其他资料:投标单位可自愿提供相近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5、本条款第 1-3项所列文件为必须提交的实质性响应文件,任一文件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

6、因本项目不提供报价清单,为适配阳光平台系统上传要求,投标单位在上传资料时可重复上传盖章响应文件。

7、中选单位中选后,****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的收费标准缴纳阳光平台服务费,缴费完成后,采购人才会发放中标通知书。中选单位需在收到缴费通知后及时完成缴费。

五、项目登记报名时间

报价时间:2026年5月11日15:00至2026年5月15日15:00

六、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cn/#/)上获取项目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标服务

(二)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按招标公告的规定,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重新上传文件后需重新点击确认投标按钮。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加急标书代写

(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15点00分(**时间)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760-****987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招标公告
西湾汇高端人才安居工程项目窗帘供应商-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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