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拟协议出让起始价(万元) |
| **** |
****社区****公司宗地以南 |
0.048497 |
FAR≤2.0,D%≤50%,GAR%≥10%,H≤24米。 |
一类工业用地(M1) |
26.75(至2052年10月8日止) |
48.3289 |
| 备注 |
1. 鉴于该宗地为零星补征地块,且为违法用地完善手续,根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要求,不适宜单独规划建设,符合协议出让要求,后续可与相邻的****公司地块整合开发建设。 2. 受让人须自行完善摘牌土地上建筑物环保、消防、建筑、结构等方面专业标准,以满足规划、建设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费用及风险。 3. 同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留并作价出让的建筑物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规划、建设及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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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申请。
地 址:**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单 位:****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2317
联 系 人:吴科长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及证明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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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