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两委两中心”改革试点桂湾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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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中心”****社区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街道“****中心”****社区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中心”****社区综合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8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六条第1款:(2)第二期:合同进展6个月后,经采购人进行合同中期过程性履约评价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55%,即人民币3,632,090.00元,叁佰陆拾叁万贰仟零玖拾元整。(3)第三期: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期满履约文件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上述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330,190.00元,叁拾叁万零壹佰玖拾元整。
现变更为:(2)第二期:项目开始满4个月后,经甲方进行合同过程性履约评价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3,301,9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万壹仟玖佰元整)。(3)第三期: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期满履约文件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上述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660,380.00元(大写:陆拾陆万零叁佰捌拾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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