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景区观光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XJY111****054675 2、采购项目名称:**渠景区观光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5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预算金额(元) | 成交金额(元) |
| 1 | **渠景区观光车采购项目 | 23座锂电动观光车 | **** | **市**区宇通路6号 | 914********001401D | ****000.00 | ****000.00 |
王陈重、张卫星、王志萍、刘**、许培森(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 002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 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投标报价:****000.00元(价格得分:29.37,技术部分:11.00,商务部分:54.00,总分:94.37),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价格得分:28.96,技术部分:3.00,商务部分:33.00,总分:64.96),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价格得分:28.76,技术部分:0.00,商务部分:33.00,总分:61.76);
其他供应商:****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价格得分:30.00,技术部分:0.00,商务部分:23.00,总分:53.00);
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7868C
地址: **市**渠大道总部大厦205室
联系人: 石浩
联系方式: 150****8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46YUU59Q
地址: **市兴林路中段
联系人: 李娴
联系方式: 156****152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
监督电话:0372-****85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浩
联系方式: 150****8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