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零星混流立管改造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17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0578-****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 | ****092.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麻利民 |
| 2 | ****公司 | ****952.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倪聪颖 |
| 3 | ****公司 | ****624.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朱小慧 |
| 4 | ****公司 | ****385.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蔡楚楚 |
| 5 | ****公司 | ****211.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杨颖 |
| 6 | ******公司 | ****798.00 | 20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燕飞 |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190。
公示单位:****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