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中心迁建工程生产业务用房改造Ⅱ标(重新招标)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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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招标公告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删除“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建筑工程(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200****实验室装修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完)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原完工验收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全篇招标文件下同)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本工程“招标公告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2企业业绩”删除“除资格业绩(不计分,一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原完工验收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3.本工程“招标公告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5)项目经理要求”删除“且具有一项与上述(2)项条款要求相同且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三者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项目经理在提供的施工业绩中从工程开工至完工具有完整的施工经历,否则不予认可。】”。 4.本工程“招标公告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3项目经理职称及经历”删除“②除资格业绩(不计分,一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 5.本工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7 日至2026年5月18日。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改为2026年6月3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省鸿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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