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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块长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盐府征预告〔2026〕5号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长柏****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长柏镇荞满村十二组(社)集体土地0.3553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10#地块长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2026年5月 11日至2026年5月22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的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2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小组张贴,并在****门户网站(网址:www.****.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991。
特此公告。
附件:**10#地块长柏光伏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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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