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2026年民生实事天门镇农村公路除患铸安项目顺牌路、天店路亮化工程及义安区2026年天门镇辖区顺牌路部分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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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对其需求的“**区2026年民生实事**镇农村公路除患铸安项目顺牌路、天店路亮化工程及**区2026年**镇辖区顺牌路部分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小组评定,现将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询价结果

成交供应商:****

响应总报价:45600.00元

参与询价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

二、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政府斜对面一点实业三楼

质疑/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1****462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中标通知
义安区2026年民生实事天门镇农村公路除患铸安项目顺牌路、天店路亮化工程及义安区2026年天门镇辖区顺牌路部分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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