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东高端制造区(小****社区交投地块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的 虞东高端制造区(小****社区交投地块配套项目(项目名称),于 2026 年5月7日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投标人名称总笔画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陈旭能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06580 | |||
| 工期 | 报价(元) | 质量 | |||
| 150日历天 | ****159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善琏镇**村水系整治提升工程; 完工(竣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 合同金额:1142.9759万元。 |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邱小彪;职称: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证书编号:G****33355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邵丽园;证书编号:浙水安C202****1127 |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公司 | 崔丹青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10701 | |||
| 工期 | 报价(元) | 质量 | |||
| 150日历天 | ****069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蒋家河河道整治工程; 完工(竣工)日期:2024年1月4日; 合同金额:1445.5524万元。 |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王小科;职称:中级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编号:****18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邬飞凤;证书编号:浙水安C202****0250 |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公司 | 朋巧玲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浙233********05826 | |||
| 工期 | 报价(元) | 质量 | |||
| 150日历天 | ****011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资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县虹桥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三标段(莲塘村段、迁坑支流); 完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合同金额:1311.3391万元。 |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陈伟强;职称:中级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证书编号: ZC330****33938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翔;证书编号:浙水安C202****0068 |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1 | **承甲建设工程 | 未提供项目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社保证明 | 10.8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1.技术符合性审查第(4)条: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
| 2 | ****公司 | 未提供含有“**水利透明工程”水印的业绩打印件 | 10.8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1.技术符合性审查第(4)条: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
| 3 | ******公司 | ||||
| 4 | ****公司 | ||||
| 5 | **市****公司 | 未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 | 10.8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1.技术符合性审查第(4)条: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
| 6 | ****公司 | 未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 10.8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1.技术符合性审查第(4)条: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
| 7 | ****公司 | 报价文件中造价工程师未按要求签字 | 10.8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4.商务符合性审查第(1)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 ||
公示期限自2026年 5月12 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