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5-11
****2026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变更前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ZFCG-2026-0372-05、ZFCG-2026-0372-06标书代写
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同类型产品(同类型产品指:包含调味品类或豆制品类或面粉类)终端客户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50分。
(注: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②提供终端客户的支付证明和合同期内对应合同的任意1份发票复印件;③同一产品类的业绩只计算1次;④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ZFCG-2026-0372-05、ZFCG-2026-0372-06标书代写
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同类型产品(同类型产品指:包含调味品类或豆制品类或面粉类)终端客户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50分。
(注: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②提供终端客户的支付证明和合同期内对应合同的任意1份发票复印件;③同一份业绩合同仅按 1 项业绩计算,不拆分品类、不重复累加计分;④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变更前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ZFCG-2026-0372-07标书代写
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同类型产品(同类型产品指:包含鱼类或蛋类或虾类)终端客户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50分。
(注: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②提供终端客户的支付证明和合同期内对应合同的任意1份发票复印件;③同一产品类的业绩只计算1次;④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ZFCG-2026-0372-07标书代写
商务部分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同类型产品(同类型产品指:包含鱼类或蛋类或虾类)终端客户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50分。
(注: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②提供终端客户的支付证明和合同期内对应合同的任意1份发票复印件;③同一份业绩合同仅按 1 项业绩计算,不拆分品类、不重复累加计分;④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安利
电话:189****2506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县黄兴镇黄江路二段18号
联系人:陈女士
邮编:/
电话:0731-****013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
联系人:吴安利、倪芳芳、田甜
邮编:410016
电话:0731-****343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