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园区安全生产实际形势,并借鉴前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双重预防和安全监察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中购买技术服务强化监管的有效经验,为持续保持监管效能,****决定2026-2028年通过购买技术服务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服务支撑,缓解监管人员与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的困境,保障园区特种设备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二、相关标准: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名称:**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支撑服务(2026年-2028年)项目
二、采购预算:****160元/年;三年共****480元;
最高限价:****160元/年;三年共****480元;
三、项目清单
| 序号 | 采购需求 | 上限单价(元) | 单位 | 数量 | 单项金额(元) |
| 1 | 为园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隐患排查、风险评级、整改指导等技术服务支持,指导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管理运行体系及设备数据。协助开展双随机等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其他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涵盖上级交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等途径所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线索的处理等),并提供指导整改等技术服务支持 | 2613 | 家 | 320 | 836160 |
| 2 | 组织园区特种设备应急演练: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叉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演练。演练包含脚本编制,设备租赁,现场主持解说,视频后期制作,现场观摩组织,资料印发等 | 40000 | 次 | 2 | 80000 |
| 3 | 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指导(含资料、场地) | 10000 | 次 | 6 | 60000 |
| 4 | 特种设备施工过程监督抽查 | 700 | 台套 | 60 | 42000 |
| 5 | 通过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与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数据比对,建立特种设备数据库 | 20000 | 年 | / | 20000 |
| 一年合计(元) | ****160 | ||||
| 三年合计(元) | ****480 | ||||
四、服务对象
**经开区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安委办组织随机抽取合同年度内20%服务单位、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优良率超过80%续签,若低于80%不再续签。
2. 服务地点:****开发区。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
1.组织100人以上的特种设备知识教育培训、咨询宣传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2.指导使用单位、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责任体系;
3.协助监管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分级、清单管理与管控责任落实;
4.指导单位、企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闭环管理,完成“五落实”;
5.通过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与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数据比对,建立特种设备数据库。
6.根据安排做好特种设备施工(安装、改造、修理)的过程监督抽查事中监管,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7.指导使用单位、企业进行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组织**经开区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园区使用特种设备较多的规上企业开展2次以上的应急演练,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邀请同类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并参加或观摩,扩大指导、宣传教育面,帮助相关企业完善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帮助企业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园区安全隐患风险高的规上企业落实相应管控责任和措施,增强园区企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8.协助配合特种设备事故(含相关事故)调查、救援和纠纷的处理。
二、服务提交的内容及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一)需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项目清单中涉及服务过程资料。
(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按**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执行。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验收按**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执行。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付款方式: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
①据实结算费用:本项目按实际完成家数进行按实结算,合同期限内每半年付一次款,年中付款金额为完成事项服务费的80%,每年合同期满待本项目整体验收通过,无其他费用扣款,支付已完结算剩余费用。
②其他费用:中标人在完成专家指导服务后,年度计划服务企业在该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与服务内容明显相关的)扣年度合同金额的5%。
★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得少于4人,2人具有承压类检验员(师)证,2人具有机电类检验员(师)证(提供行业主管部****协会颁发的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项目相关人员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规定。
5.本项目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专家咨询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根据《**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施办法》(长经开工发[2023]26号)的有关规定,****机关全体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公司****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