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311****1001 |
花岗岩栏杆
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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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m | 不送样 | ||||
| 2 | 311****1049 |
火烧板
物料描述:型号:300*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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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0*30 | 105m2 | 不送样 | |||
| 3 | 310****4615 |
花岗岩立沿石
物料描述:型号:46*1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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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5cm | 148m | 不送样 | |||
| 4 | 310****2415 |
花岗岩立沿石
物料描述:型号:24*1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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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5cm | 74m | 不送样 |
【**城建】******地区花岗岩栏杆、火烧板、花岗岩立沿石公开采购
****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及改价;报价截止后根据价格优惠程度,综合排序优选质优价廉的供应商按买方规定时间送样,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送货后会进行现场抽检试验,谢谢**。
一、符合标准:
二、主要参数及检验项目:
①主要参数:花岗岩栏杆采用**青白粒花岗岩,栏杆端柱加工时,内侧预留槽与栏杆中柱相同,具体尺寸详见附件图纸;火烧板厚度为30mm,花色和长宽与对接路段一致;花岗岩立沿石花色为芝麻灰;边沿直顺、四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棱角不得损坏,无明显裂纹、色斑及明显色差、杂色。
②检测项目:花岗岩栏杆榫缝处以优质粘合剂结合,伸缩缝处上、下扶及栏板一端粘结,另一端自由伸缩;边沿直顺、四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棱角不得损坏,无明显裂纹、色斑及明显色差、杂色;火烧板、花岗岩立沿石应无色差、无风化现象,无裂纹,角质完整、外观相同、无明显斑点、凹凸现象、明显的锯片痕迹;棱角无坑缺、崩边、缺角。石质应一致无裂纹及风化现象,强度等级不小于MU100,耗率洛杉矶法小于量380~400kg/m,粒径3-8mm碎石用量1600kg/m3拌**110-140kg/m3。外露面应满足抗滑要求,吸水率不大于1%,饱和抗折强度≥9MPa,饱和抗压强度≥120MPa。包装运输时石材与石材之间用2cm硬物隔离,下承木托应牢固且木托能完整回收。
三、质量验收方式:
应随货附带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到场后随机****实验室进行质量检验。如出卖方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未达到买受方的定货要求,出卖方须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延误工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含装卸费、运费、抽检试验费、工程延期费等)。
四、数量验收方式:
(1)数量验收方式:以点数、测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询价数量未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最终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五、质保要求:
质保期为自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伍年。质保期内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买受方有权扣除出卖方的质保金,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报价包含内容:
标的物价款中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装卸、运输至询价方指定地点、安全保护措施、首次进场复检费用(如抽检合格则询价方支付试验费,不合格则销售方支付试验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1、本次招标数量为名义量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额为准,实际验收合格数额以询价方签字确认的《材料验收结算单》为准。
2、结算计量原则:
(1)按照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计价:双方依据设计图纸以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共同确定。
(2)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询价方要求、服从询价方管理,机械设备、使用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环保、安全要求,并满足询价方的需求。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投标单价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其中包含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维护保养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用、利润、保险费用、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5、其中安装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装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泥砂浆垫层;
(2)立沿石的安装调直、火烧板的铺装**;
(3)立沿石混凝土靠背施工(混凝土由询价方提供);
(4)放样、运料、开槽、座浆、安砌、勾缝、养护、清理等(含M7.5水泥砂浆及运输费用),直线段、曲线段,单价综合考虑;
(5)安装过程产生的机械费(含立沿石、火烧板工地内倒运)、模板及人工费及场地清理费;
(6)施工前中标方需充分理解图纸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须保证安装**、保证立沿石的外露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如中标方未按图纸及询价方要求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询价方有权扣除返工段由询价方提供的相应材料费(混凝土)或其他各类费用。
本次报价设定含税控制价,默认税率13%,如供方报价高出控制价则视为为放弃竞标资格。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含税控制价(13%) | 含税控制总价 | 备注 |
| 1 | 花岗岩栏杆 | m | 14 | 1650 | 23100 | ||
| 2 | 火烧板 | 300*300*30 | ㎡ | 105 | 130 | 13650 | |
| 3 | 花岗岩立沿石 | 46*15cm | m | 148 | 190 | 28120 | |
| 4 | 花岗岩立沿石 | 24*15cm | m | 74 | 170 | 12580 |
(1)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修改报价单。
(2)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为保证结算与税控完全相符,本次报价的不含税单价取整,含税单价根据税率计算得出。
(4)交易确认后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5)报价时应注明品牌。
七、付款方式:
(1)报价方同意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报价方合同价款:1、供应链金融;2、银行或商业承兑;3、实物抵顶;4、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2)付款进度和比例为:货物经询价方验收合格且报价方开具全额发票后,询价方当年年底(农历春节前),付至结算总金额的60%,并自次年起,于每年年底(农历春节前)支付上年末未付余额的10%。当未付余款总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时,询价方应在下一次付款周期届满时将该余款一次性付清。款项若在质保期内全部付清,则询价方有权在付款时预留结算总额3% 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处理。
八、发票要求: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九、供货地址:出卖方负责将所购材料运至买受方指定的地点卸货(**省**市地区)。
十、其他要求:随货同行提供销售方及厂家授权书等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供应项目:********公司**省**地区在建项目及相关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