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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
二、采购项目名称: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肺癌微创诊治)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公示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肺癌微创诊治)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公示内容: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肺癌微创诊治)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电子喉镜系统、肺功能仪所属项目金额:550万元
进口产品预算金额:肺功能仪:130万元、电子喉镜系统:180万元
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临床诊疗、医学检验及科研教学综合服务能力,满足高精度医疗诊断与规范化临床救治工作需求,经市场调研与多方比对,目前国内同类国产设备在核心技术指标、成像精度、检测灵敏度、运行稳定性、设备使用寿命及临床适配性方面,暂无法达到本项目实际使用标准,难以满足日常高频诊疗工作、疑难病症筛查诊断及精准治疗的专业要求。进口该类医疗设备核心性能成熟可靠、检测数据精准度高、运行故障率低,配套售后体系完善,可有效提升诊疗效率与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临床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管理规定,特申请采购进口医疗设备。
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联系人:勾老师,联系电话:0971-****051****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026).
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
附件信息:
进口论证.pdf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