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院2026年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资信”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履约评价”内容现变更为:
| 履约评价 |
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中,投标人履约获得业主单位评价为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证明材料,须体现评价情况须有业主单位公章(下设部门章不予认可),须体现评价情况。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履约评价的,仅计分一次。标书代写 |
0-6分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车辆保障”内容现变更为:
| 车辆保障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5辆日常通勤班车: (1)车辆于2023年1月1日(含当日) 之后注册登记的(且续航能力≥300公里),每辆得1.5分; (2)车辆于2024年1月1日(含当日) 之后注册登记的(且续航能力≥300公里),每辆得2.5分; (3)车辆于2025年1月1日(含当日) 之后注册登记的(且续航能力≥300公里),每辆得3分; 本项满分15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购置时间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2)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须按期交付至采购人统一管理,且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
0-15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驾驶员配备”中“驾龄以首次取得A1驾照时间为准”的疑问 答:6名日常通勤车辆需要驾驶员具备A1驾照和A1驾照相关驾龄。驾龄以首次取得A1驾照时间为准。上述评分办法的设置和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应急车辆配备”只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但在服务需求里面又要求提供车辆登记证书的疑问 答: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车辆登记证书,为符合性审查条款。第四章评分办法中“应急车辆配备”要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为评分项条款。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632号
联系方式:0551-****2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