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佳苑视频监控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名 | 响应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 | 山雪坤 | ****176.92 | 90 | 合格 | |
| 2 | 浙****公司 | 徐玮赛 | ****000.00 | 90 | 合格 |
| 3 | ******公司 | 高志平 | ****601.85 | 90 | 合格 |
注:候选人数量应与交易文件规定的一致。
三、成交候选人业绩
| 排名 | 响应单位 |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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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 序号 | 响应单位 | 被否决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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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为: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取(不足5880元按5880元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费率1%;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费率0.7%;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费率0.55%;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造价咨询费率4.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造价咨询费率3.6‰;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造价咨询费率3.3‰;由发包人支付,支付时间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7 日内。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八、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地址:**市上**九睦南路52-56号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151****2035
2.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商务中心3幢1601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190****2722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地址:**市九沙大道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1-****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