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覆铜板高频高速材料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根据覆铜板高频高速材料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691

传 真:0753-****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覆铜板高频高速材料生产工艺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县石正镇********工业园三期**大道东2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开发区科工路3号,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不改变一、二、三期项目总体产能的前提下,对覆铜板、粘结片生产线原辅材料方案进行调整,新增甲苯、甲醇、二甲苯、环己烷等作为溶解与粘度调节溶剂,相应减少丙酮、丁酮、DMF等溶剂用量,并对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局部优化。项目总投资839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91万元,占比2.3%。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应维持正常运行,确保生活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循环冷却塔补充水,不得外排。新增的喷淋塔废水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调胶、上胶、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收集处理,废气中的TVOC、NMHC、苯系物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标准,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储罐呼吸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标准。研发检测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新增的研发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标准。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NMH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甲苯、二甲苯、甲醇等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东、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面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和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