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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0MAE0QQNB1J | 建设单位法人:刘小聪 |
| 刘小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青杠街道石杨三路3号(4号厂房) |
| 铧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青杠街道石杨三路3号(4号厂房) |
| 经度:106.234678 纬度: 29.49312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5 |
| 渝(**)环准[2025]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
| ****0120MAE0QQNB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区****公司 |
| ****0227MA5UR1NU5C | 验收监测单位:昀启(**)****公司 |
| ****0000MADETU1W1Y | 竣工时间:2025-08-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143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区青杠街道石杨三路3号(4号广房),租****集团****公司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铧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筑面积约900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摩托车变速箱外壳15万件、汽车变速箱外壳15万件。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青杠街道石杨三路3号(4号广房),租****集团****公司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铧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筑面积约900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摩托车变速箱外壳15万件、汽车变速箱外壳15万件。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熔化,压铸,打磨,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熔化,压铸,检验包装 |
| 打磨工序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空压机含油废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生活废水一起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强化废气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废气、脱模废气和打磨废气等,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采取在每台熔化炉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压铸废气、脱模废气:项目采取在每台压铸机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同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打磨废气:项目采取在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影响区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相应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压铸废气、脱模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2#排气筒排放; |
| 打磨工序取消,不再产生打磨废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和废铝渣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公司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脱模剂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和铝灰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其中铝灰外交金属冶炼单位用于金属冶炼,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和废铝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公司回收。 危险废物主要是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脱模剂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和铝灰等。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93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088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397.6 | 0 | 0 | 0 | 2397.6 | 2397.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07 | 0 | 0 | 0 | 0.207 | 0.207 | / |
| 0 | 0.052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05 | 0 | 0 | 0 | 0.105 | 0.105 | / |
| 1 | 隔油池+生化池 | 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本项目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 4次/天,监测2 |
| 1 | 顶吸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1#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 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 3次/天,监测2天 | |
| 2 | 顶吸集气罩+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 1#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 压铸废气、脱模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2#排气筒排放; | 3次/天,监测2天 | |
| 3 | 加强通风 | 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监测点和企业边界监测点重合,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 加强通风 | 总悬浮颗粒物3次/天,监测2天,非甲烷总烃4次/天,监测2天 |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建筑隔声消声的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 每天昼、夜各1次,监测2天 |
| 1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措施。 | 已本项目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对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储区、沉淀池、隔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
|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和废铝渣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公司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脱模剂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和铝灰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其中铝灰外交金属冶炼单位用于金属冶炼,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和废铝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公司回收。 危险废物主要是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脱模剂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和铝灰等。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已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已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标识标牌和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转移。 |
| 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项目同时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项目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应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37号修订)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立并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闭环管理。 | 本项目已建立环境风险制度,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危废贮存点、化学品存储区、沉淀池、隔油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生产区、一般固废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空压机含油废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生活废水一起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水、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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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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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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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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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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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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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