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车辆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车辆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我院(采购方)需采购车辆租赁服务,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控制价

本项目总预算为95万元(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总项目预算也视为服务期限终止)。

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单价控制价为租赁小型普通客车(轿车或SUV)3.25元/公里(供应商报价超过该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供应****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视同)资质。

4.采购方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方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即确定租赁小型普通客车(轿车或SUV)每公里单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方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方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方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方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用车需求:

1.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车辆租赁。

2.租赁方式:日租或事租,租赁起始地点为采购方办公地点。

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中标后有能力随时提供满足采购方需要的车辆,所需车型包含:小型普通客车(轿车或SUV,5座及以上)最高同时用车数量不超过28部,大型普通客车(中巴车,13座及以上)最高同时用车数量不超过1部。

(二)车辆要求:

1.所提供的小型普通客车(轿车或SUV)车辆须为排量1.6L或1.4T及以上,裸车价不低于12万(以首次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为准),车辆性质应为“租赁”;大型普通客车(中巴车)裸车价不低于40万(以首次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2.所提供车辆自首次销售起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且累计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所提供车辆应状况良好,外观无划痕,内饰舒适整洁,车辆无发生重大事故,发动机、变速箱、车辆大梁无维修(除正常保养外)。

3.所提供车辆必须为成交供应商自有车辆(产权****公司名称),不允许存在挂靠车辆。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若出现车辆使用权纠纷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解决,纠纷处理期间,成交供应商也应提供满足采购方需求的车辆。

4所提供车辆的燃油、日常维修(保养)、清洗(每周一次)、年检、保险等一切服务过程所有可能发生的车辆相关工作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大型普通客车(中巴车)租赁还应包含提供驾驶员驾驶服务,驾驶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具备相应驾驶证资质,办理相关规定证件,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无犯罪记录,驾龄5年以上(含5年)。该服务费用均包含在租赁大型普通客车(中巴车)成交单价内。

6.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型普通客车(轿车或SUV)应保险齐全且均投保使用性质为“租赁”的交强险和必须的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司乘险(小型普通客车每座不低于20万)、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车损险(包含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且均为不计免赔。使用过程中若因保险未买足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车辆手续不完整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所提供车辆均应装设定位系统,并提供客户端账户供采购方查询。

(三)服务要求:

1.为便于及时对接租赁服务,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在**市区设有服务点。

2.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以厂家规范为准),及时维修,确保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年审、环保要求,车辆性能状况良好,严禁提供有故障车辆),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3.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采购方及时与成交供应商联系,救援可由成交供应商实施或经成交供应商同意后采购方代为实施,故障产生的救援与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车辆轮胎因磨损、损坏、破胎等情况导致不能使用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采购方在故障发生后未及时告知成交供应商进行救援仍强行运行车辆造成车辆损失增加的,增加部分由采购方负责维修。

4.采购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购方应及时报交警处理,同时向成交供应商通告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由****公司勘查理赔。属于采购方责任范围(以交警或者保险机构的责任认定为准),****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采购方承担,由此造成车辆停用的,事故处理及维修期间由采购方按250元/每天的方式补偿给成交供应商(按事故责任认定百分比进行补偿)。

5.成交供应商应每5天向采购方提供一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信息,协助采购方及时处理违章。

6.管理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车辆规范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管理、车辆维修管理(维修保养计划)等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给予采购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与采购方及时对接租赁事宜。

(四)服务期限:2026年6月6日——2027年6月5日(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总项目预算也视为服务期限终止)。

六、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采购方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方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准备好能够满足本招标公告“五、招标内容及要求”的车辆及相关资料,供采购方对履约条件进行初次验收。

2.服务期内,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车辆交接凭证作为车辆使用及归还的凭证。以车辆定位系统里程统计为计量工具,因定位系统故障造成的里程统计异常,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结算方式

据实结算,以车辆定位系统记录并经双方确认凭证的公里数计算,按固定成交单价结算租赁费用,直至服务期满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总项目预算。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逐月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九、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方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方相应损失。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须支付该项目总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同时提供要求范围内满足采购方需要的车辆,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1000元/车/次的违约金;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累计出现该情况10车次,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逐次计算违约金外还应额外赔偿采购方50000元违约金。

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服务或交货时间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方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6.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方有权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本采购公告条款如与****政府部门文件规定冲突,以政策或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双方协商不下或政策规定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3****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视同)资质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本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接受授权方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且未提供授权书,或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代表与授权书中出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地址:**市**区龙浦路17号603室 邮编:363000

3.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96-****559

4.监督电话:0596-****677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授权书.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下载


相关链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招标公告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车辆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