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验场(****基地首期建设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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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疑问进行如下答疑,具体如下:
1、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0.项目软件管理费:项目管理软件费由投标人按5万元计入工程总价内,该费用用于购买招标人要求的相应工程软件及其服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实际购买软件所需的费用(需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支付。”要求投标人按5万元计入工程总价,但清单中没有单独列该项,请问是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这笔费用按购买发票支付,投标时不用单独列项,请明确
答: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独列项。结算时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以5万元为上限,如实际支出未超出5万元,则从投标总价中扣除5万元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差值。例如:假设实际软件费用为4万元,则从投标总价中扣除1万元。
2、问:混凝土结构设计总说明图纸(图号25S143-SS-DWG-JG-0101)第九章节(绿建说明)第1条要求“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三章节(其他说明)第(一)条说明“混凝土制作采用现拌混凝土,砂浆制作采用现拌砂浆;”,两条说明不统一,施工以哪条说明为准
答:以本次答疑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3、问:第一册 总体设计说明中第4.4.2节第4)小点内容“本次在勘察中揭露有孤石层,灰白色,主要为中等风化~微风化花岗岩残留体,岩芯呈块状、短柱状,竖向高度为 0.20m~6.4m,平均值1.8m,孤石顶面高程为-7.61.m~2.57m,孤石底面高程为-8.81m~1.31m,勘测共完成钻孔 18 个,有 3 个钻孔揭露孤石,钻孔遇孤石率为 16.7%,由于孤石分布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其余地段有孤石分布可能性,无论采用何种类型的基础,均不应把基础置于孤石上或嵌入孤石内,在桩基施工前可开展超前钻工作以进一步查明孤石分布。”以及第4.4.6节第(7)小点内容“场区内 ZK11-ZK12-ZK15 处存在涵洞,为旧沙场所建,设计及施工时需要注意。”,是否可提供地勘钻孔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及钻孔详细资料等图纸
答:本次答疑已上传勘察报告。
4、问:岛上是否现有国家标准测量控制网点及水准点若无是否由招标方后期提供
答:有控制网点和水准点。
5、问:本次建设范围线外区域是否可以提供给施工方进行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临建布置
答:红线外不提供,应布置在本工程红线内。
6.问:旧码头局部拆除范围图号25S143-SS-DWG-SG-0011,旧码头拆除范围断面示意图中,问题1:旧码头拆除的底标高是否应该比材料运转平台混凝土底标高更低,不应为+2.5m;问题2:旧码头的结构形式是怎么样的,前沿水深为-3.9~-5,局部拆除后是否对码头后方岸坡的稳定性构成影响;问题3:材料转运平台灌注桩离旧码头前沿距离2m,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振动是否对旧码头产生影响。
答:①拆除底高程应不高于-1.2m,图中阴影部分标识区域有误;②旧码头主体为浆砌块石结构,码头顶层约有半米的现浇混凝土压顶层,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旧结构及周边岸坡的监测,避免发生意外;③施工过程中,应优先选用震动较小的施工工艺,同时加强对周边结构的监测,避免对旧码头造成不利影响。
7.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了excel版和软件版,请问投标人提交投标清单的时候,是否以excel版清单为准
答:以本次补充上传的excel版清单为准。
8.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清单封面包含了“招标清单”、“招标人”等内容,请问投标人提交投标清单时是否可将“招标工程量清单”改为“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改为“投标人”,并删除招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处内容
答:投标人需将“招标”修改为“投标”,清单汇总表落款修改为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清单编制说明具体内容不得修改。
9.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水工部分《3.材料转运平台202********459》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中,该单项工程包括了6项单位工程,但是在该单项工程的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包括了两个“挡浪墙”、两个“挡墙及平台”,请问是否将两个“挡浪墙”、两个“挡墙及平台”的合计金额加起来之后填入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中相应单位工程报价中
答:是的。
10.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水工部分《4.2排水沟202********500》中的分项工程量清单表,序号不连续,漏项了第5、6、7项清单,请问是否需要修改
答:已修改,以本次补充上传的excel版清单为准。
11.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水工部分《4.3电缆井202********500》中的分项工程量清单表,序号不连续,漏项了第5、6、7项清单,请问是否需要修改
答:已修改,以本次补充上传的excel版清单为准。
12.问:投标人是否需要在投标工程量清单扉页盖造价人员的注册章
答:不需要。
13.问: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右下角落款是“**省****公司”,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右下角落款是否需要将“**省****公司”改为投标人的名称
答:需要修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问:根据招标文件第21.1条说明事项(招标文件第18页),“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为便于投标人投标时判断是否出现不平衡报价,请问招标人是否可提供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
答:已提供PDF版本预算。
15.问:根据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 家。联合体主办方需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主办方只需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可以没有**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成员方需具有**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即可。还是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及**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答:同时具备或者两家各有一个资质均可。
16.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及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中,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明确要求由主办方提供,请问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由成员方提供请问项目负责人以交易平台系统中项目管理团队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为准还是以资格函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答:联合体各方需根据资质分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如主办方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则成员方需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航道]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反之亦然。
17.问:若我司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信誉中投标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获奖是否联合体双方提供资料均可
答:是的。
18.问: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可否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答:不允许。
19.问:为不出现不平衡报价,能否提供有价软件清单或有价PDF供参考
答:已提供PDF版本。
20.问:工程量清单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
问:工程量清单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是否可由投标单位自行修改为“投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投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投标工程量编制说明”
答:投标人需将“招标”修改为“投标”,清单汇总表落款修改为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但清单编制说明具体内容不得修改。
21.问:工程量清单
问:(1)、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中的“二、单位工程”是否为“1+2+3+单位工程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一、一般项目”中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若有是否自行编制“一般项目表”
答:(1)单位工程由1、2、3项组成;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包含在1、2、3项费用内。
(2)一般项目不得自行编制,相关费用包含在单位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中。
22.问:招标文件第54-56页定标细则中的择优因素表第4点财务状况:近三个年度(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营业总收入情况由原来的A 档:每年的营业总收入均≥2 亿元;现调整为A 档:每年的营业总收入均≥5 亿元;请明确本次标准调整的依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适当下调 A 档营收评定标准。
答:按调整前“A 档:每年的营业总收入均≥2 亿元”执行。B档: 1亿元≤每年的营业总收入均<2亿元。C档:不属于A、B档。
23.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珠建招规〔2022〕2号)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定标环节的择优因素主要考虑“评标委员会的技术标评审意见、与招标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匹配的同类工程业绩及企业获奖情况、投标报价、企业信用等级、科技创新能力、履约评价、项目管理人员经验与水平、企业及其人员廉洁记录、投标人信誉信用记录、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等因素以及项目考察、质询、清标报告”,但本工程规模约为3500万元,招标文件的定标实施细则的择优因素表(在招标文件第55页)的第4项“财务状况”设定投标单位年收入5亿元以上(含本数)才为优。这个择优因素完全超出相关规定范围,并且与招标项目规模严重不对等。标书代写
答:按投标单位年收入2 亿元以上为准。
24.问:另外,在本月25日公布的招标文件中该项择优因素为2亿,在本月29日公布的招标文件中修改为5亿,是否存在“量身定做”和有意排斥中小企业的嫌疑。
答:本项目非面对中小企业招标。
本次答疑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