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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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5-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3 、****794(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环境局

2026年5月9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

**省**市**区凤岗街道金陵路27-1号

****

**网绿****公司

本期将1号、2号主变由31.5MVA增容为50MVA;拆除原有4×2.4Mvar电容器组,**2×(3.0+5.0)Mvar电容器组;**1座有效容积9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16m3事故油池串连,使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达到25m3。

㈠废水:变电站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经雨落管、场地雨水经雨水口经室外雨水排水系统排除站外,本期主变增容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值守人员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㈡环境风险:主变压器下方设置储油坑并铺设鹅卵石层,并设专用集油管道与事故油池连接,本次拟增容的1号和2号主变(均为50MVA)主变压器油重不超过20t,本期工程完成后,站内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达到25m3,可满足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主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事故油坑及专用集油管道均应按相关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当变压器发生事故导致变压器油泄漏时,将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㈢噪声:优选低噪声源强的主变压器;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㈣固废:变电站值守人员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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