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5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现将成交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合****开发区海恒社区**路37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
3.中标金额:246.00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46.00万元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2.49分
6.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品牌:**迈瑞 规格型号:Resona R9Q 数量:2套 单价:123万元/套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52-****168。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浍河路123号
联系人:毕翔
联系方式:139****6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金域蓝湾49号楼外铺1-11/2-11商铺
联系人:许艳
联系方式:186****3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翔、许艳
电话:139****6800、186****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