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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政务综合楼气体消防钢瓶检测与灌装(2026年)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政务综合楼气体消防钢瓶检测与灌装(2026年)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
依据招标文件第62页合同第十一条第1小项:“钢瓶运输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向甲方出示钢瓶运输方(运输方可不是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甲方核查,并经甲方认可”;
依据招标文件第74页服务内容第2小项:“钢瓶运输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出示钢瓶运输方(运输方可不是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招标人核查,并经招标人认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标书代写
根据以上两条,请澄清以下内容:
招标文件第49页“投标人能力”评审项第2小项: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3 分,本小项满分3 分。本项得分依据为投标人本身具有或委托**方提供均可得分。
回复: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551-****06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孟良
电 话:0551-****3799、****3831
2026年05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