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 号)和《****办公厅****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71号)、《**县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宁财办字〔202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就2026年度宁****银行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宁****银行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东街2号 联系方式:0915-****716
四、采购内容说明:
1、存放规模:本次竞争性存放资金总额安排1.9亿元。
2、存放期限:暂定二年期,存放协议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一年一签。
项目用途:盘活财政资金 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五、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信用要求:
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②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标书代写
②纳税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标书代写
③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4、特定资格证明资料:
存放银行为在**县境内依****银行、****银行、****银行、农商银行、****银行等分支机构。
参与财政****银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①在**县县级设立机构至少满3年;
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③****银行,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近3年均在C级(含)以上。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公司正式员工(出具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出具声明)。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声明)。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1日--18日18:00止 (工作日)
2、获取地点:****国库股报名获取(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时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招评标室(参会供应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1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局****银行****中心支行转发《****财政厅****分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