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文化强国战略及“1+4”质量强省系统性工作布局,高质量建设**省质量文化展示平台,生动具象呈现**质量发展核心内容,全方位展现改革开放以来**质量工作的发展历程,现面向省局系统全体在职、退休干部征集相关实物素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围绕质量发展、质量监管、质量技术机构建设等相关内容,通过具象化的历史遗存、工作见证,还原质量变革关键节点,增强展陈的真实性、感染力与互动性,让观众直观感受**质量治理从制度构建到现代化治理的演进历程,凝聚系统共识、传承质量精神。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实物需紧扣**省质量文化展陈主题,涵盖质量发展主要阶段(1978年至今)的标志性实物,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一)历史文件与政策凭证类
1.反映**质量文化关键节点的政策文件、法规规章、工作方案、批复文件等。如,1979年《**省计量管理试行办法》等早期地方性规章原件或复印件、质量强省战略实施相关文件、标准化改革试点批复等。
2.质量监管、执法、服务等工作中的各类档案材料。如,早期质量监督抽查记录、执法案卷、企业质量认证材料、标准化审查文件等。
3.表彰奖励相关文件。如,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等荣誉的表彰决定、评选文件、推荐材料等。
4.影像资料。如,反映**质量工作发展历程、领导关怀、重大事件及关键场景的影像资料。
(二)工作证件与标识信物类
1.不同时期的工作证、执法证、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等。如早期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证、质量检验员证、市场监管执法证等。
2.工作标识类实物。如不同阶段的单位徽章、肩章、臂章、工作服、执法装备标识等。
3.具有时代特征的工作信物。如老式公务印章、工作标牌、会议代表证、出差证件等。
(三)老式工具与设备类
1.早期质量检测、计量检定相关工具设备。如老式天平、计量标准器、产品质量检验仪器、游标卡尺、手摇式材料拉力试验机、玻璃量器检定装置等。
2.办公与执法辅助工具。如执法记录仪原型机、手摇式报警器等。
3.用于质量宣传、培训的老式设备。如早期幻灯机、投影仪、录音笔、宣传画板等。
(四)荣誉纪念与个人收藏类
1.个人获得的质量类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杯等。如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实物。
2.参与重大质量工作、改革试点的纪念物品。如试点工作纪念章、重大活动纪念册、合影照片、工作笔记等。
3.反映质量工作变迁的个人收藏实物。如老式工作手册、通讯录、质量宣传海报、早期行业报刊等。
(五)其他相关实物
其他能够印证**质量变革历程、具有历史价值和展陈意义的实物。如见证质量工作中机构改革、单位变更、岗位调动、国际化参与等各类先行先试的工作创新节点的纪念性实物。
三、征集要求
(一)真实性与关联性要求。实物需真实有效,来源合法,与**质量文化展陈主题高度相关,能够清晰反映特定历史阶段的质量工作特征、变革节点或标志性成果。
(二)素材说明要求。报送时需附实物说明,包括实物名称、形成时间、使用场景、相关历史背景、与质量变革的关联等(200字以内),退休干部报送的实物可补充说明获取渠道及个人参与相关工作的经历。
(三)实物状态要求。实物状态需相对完好,无严重破损、霉变或字迹模糊等情况,对于有特殊意义但状态欠佳的实物,可提供原件供扫描复刻后返还。
(四)捐赠与使用要求。本次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也可提供实物原件供平台复制展陈(复制后原件返还)。捐赠的实物将****研究院统一登记、妥善保管,展陈时将标注捐赠人信息(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署名)。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信息登记。请填写《实物素材征集登记表》(见附件),明确实物名称、类别、来源、数量、展品介绍、报送人信息等内容,在职干部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报送,退休干部可直接报送。
(二)实物报送
1.在职干部。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收集实物及登记表,并通过浙政钉报送电子版登记表,实物统一送****研究院。
2.退休干部。可通过邮寄或上门送达方式报送,请在邮件注明“质量文化实物素材”。
3.截止时间。实物及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标书代写
联系人:王倩,137****7029;袁李璟一,173****5528。
联系地址:**市钱塘区天**路433****中心C2栋603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做好在职干部的宣传动员工作,同时积极联系本单位退休干部,协助做好实物梳理与报送工作,确保各类珍贵实物不被遗漏。
(二)认真梳理,精准报送。报送人员需对实物的真实性、关联性负责,认真填写登记表,详细说明实物背景,确保素材符合展陈要求。
(三)强化保障,做好服务。各处室(单位)要为实物征集提供必要支持,对退休干部在报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协调解决,质量文化展示平台建设专班将对征集到的实物进行筛选、整理和专业修复,择优纳入展陈。
附件:实物素材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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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