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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柳桂蕾
三、住址:**县榆江公路东侧000100室(靖****公司院内)
四、经营设施地址:**市**县榆江公路东侧(丹鼎矿业院内)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委托处置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HW08 废矿物油900-214-08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年经营规模为4000吨。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52-31废铅蓄电池,年经营规模为700吨。
七、拟许可期限:3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2025年5月7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9-****650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政府****中心(**市政务大厅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1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