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6年5月11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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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2026年5月11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1 16: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835 传真:0596-****832

通讯地址:**开****环保局(3631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精炼厂高压锅炉改天然气项目 **开发区一区 **** **省****公司 ****开发区招商大道129号,拟将精炼厂高压供汽锅炉由燃油改为燃用天然气,保持锅炉主体不变,仅对燃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并保留柴油作为备用燃料。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锅炉排污水等生****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应标准。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行期间,生产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防止固体废物产生二次污染。

漳****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6年5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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