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受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将口镇“幸福里”社区项目已由南****人民政府以将【2026】纪字7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将口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市**区将口镇“幸福里”社区项目,初步规划总改造面积约2335.94平方米,含公寓用房、幸福小屋及手工坊等,配套室外空坪、菜地;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区将口镇“幸福里”社区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承包工程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项目采用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元(含暂估价4500元),发包价****707元(含暂估价45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入围企业对应资质,若被**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25日09:00:00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25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平台线上服务费:300元。缴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将口镇芹口村付屯55号
邮编:354200
电话:189****6986
联系人: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潭城街道**大道(**湾山庄)958号3幢20号店
邮编:354200
电话:136****6775
联系人: 蒋思瑶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网址:http://www.****.com/
联系电话:0599-****666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南****人民政府
地址:**市**区将口镇建崇路37号
****中心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地址:**省**市**区潭阳大道156****体育场一层通道2****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599-****666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