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武** “向着文明城市奔跑” 进社区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2026年武** “向着文明城市奔跑” 进社区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需按照《**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2025 年版)》要求,开展“强国**有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区活动,并通过县级官方媒体发布宣传报道,以支撑文明城市创建台账资料达标。
拟定供应商为****,论证理由如下:
①县级媒体宣传**唯一不可替代:本项目明确要求县级媒体宣传报道,****是我县唯一具备官方采编、发布、传播资质的县级主流媒体机构,拥有县域全覆盖宣传平台,是满足创建宣传要求的唯一主体。
②创建指标匹配与执行唯一性:项目直接服务**文明城市创建,需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开展主题活动、发布宣传报道、申报台账资料、提升群众满意度。****中心长期承担我****社区文明实践活动,熟悉创建指标、社区情况与测评要求,可确保活动合规、资料规范、成效达标。
③工作衔接与安全唯一性:****中心承接可保证创建工作统一连续,避免形式主义、突击迎检,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负面清单与常态长效要求,保障群众参与度、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落地。
2.本项目需要依托本地唯一官方融媒体发布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上讲文明树新风》、《武e网络普法》、《推进文明旅游》、《诚信建设》等。该平台作为本地区域内最具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官方发声渠道,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其他社会商业媒体无法提供同等覆盖力与官方背书效力。
3.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的情形,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武****北路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2****6744
地 址:武**壶山下街128号县府大院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管理科
联 系 人:陈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9-****6372
地 址:武****南路100号520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93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