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30200] TSSZF [GK] ****024
二、项目名称:****机关及直属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 **省**市**市果子****村委会西北 200 米 | ****350.00 元 | ****350.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1(****机关及直属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机关及直属队副食品配送服务 | 机关及直属队副食品配送 | 包含副食品供应、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等 | 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或采购文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 “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时,在 8:00 或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前送达所需货物(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项 | 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且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用餐标准供货。 | ****35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王建国
●评审专家:李海涛、张秀琴、刘军、赵红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财政厅代理服务费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50 万元(含)以下 1.0%;50-100 万元 0.9%;100-500 万元 0.5%;500-1000 万元 0.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转账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1:1.00 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审查:XX 鲜生(******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型企业,不符合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
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超市有限公司与****报价并列第一,经随机抽取,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中标下浮率:12.85%。投标报价仅作结算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合同价;合同按预算金额 10,000,000.00 元执行,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保底采购量。合同期满或金额达预算上限时自动终止。
服务费到账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及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
未中标人可领取落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名称:****
地址:**市**区北新西道 89 号
联系:0315-****678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西道 21 号银泰城写字楼 15 层北区
联系:0315-****107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李智红
电话:031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