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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洋镇中村村新村及新村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答疑不影响开标时间的情况说明函【信息来源:】标书代写
致:各潜在投标人、****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双洋镇中村村新村及新村配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情况说明,作出如下说明:
一、原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菁城街**环东路721号(宝龙公寓二楼),邮编:3644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7-****918,传真:/
联系人:刘女士
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菁城街**环东路721号(宝龙公寓二楼),邮编:3644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7-****918,133****9255 传真:/
联系人:刘青青(项目负责人)
二、本项目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的《情况说明函》,内容仅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招标公告相关疑问的解释、说明及补充,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投标报价要求、开标评标办法、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亦未增设新的投标限制性条件。标书代写
三、基于以上情况,本次答疑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进度及投标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08:30开标、开标地****交易中心(https://ggzy.****.cn/lyztb/)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原定时间及要求准时参与开标活动,特此说明。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