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7****事务所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根据我行工作需要,现开展选聘2027****事务所项目,现公开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调研,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202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以及集团各下属成员机构的年度审计。项目结算方式为按进度分次结算。
集团下属成员包括:******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数字金融服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兴银****公司以****公司。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供应商基本要求
1.2.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1.2.1.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1.2.1.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1.2.1.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策规定。
1.2.1.5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1.2.1.6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
1.2.1.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提****协会行业****事务所信息查询截图。
1.2.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2.2.1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
1.2.2.2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
1.2.2.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
1.2.2.4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
1.2.2.5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
1.2.2.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
1.2.2.7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
1.2.2.8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
1.2.2.9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
补充说明:供应商因同一审计项目或处罚同时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按一次计算。近24个月或36个月是指以2026年6月末为基点向前推算的时限。
请提****协会行业管理系统中近36个月职业记录截图。
1.3供应商案例要求
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与6****银行、3****银行、12****银行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在前述****银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银行、服务年度、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内容可在不同合同中体现。
备注:①供应商若只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案例,则默认为该供应商仅有一个案例符合要求;②若供应商有多个案例符合要求,请供应商提供多个符合要求的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3364
叶老师,联系电话:0591-****3374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采购门户(https://cg.****.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gysxyfwt@cib.****.cn邮箱,相关意见我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2027****事务所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标书代写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选聘2027****事务所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选聘2027****事务所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2****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调研若有变更,请以****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6-05-11 17:14;寻源截止时间:2026-05-18 23:59;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