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葫芦岛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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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1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广核**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广核**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西南侧海域。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为海上风电项目。设计安装58台单机容量14.0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812MW,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所发电量通过12回66kV集电海缆汇入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3回220kV海缆送出,海缆登陆后转****中心。项目总投资721946.76万元,施工期24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镇县社办公楼1层4门

联系人:刘晓壮

电话:186****933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宝地铂金大厦27A6楼38室

联系人:王琢

电话:157****7720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q.com。

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下列地址: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镇县社办公楼1层4门

联系人:刘晓壮

电话:186****9333

****

2026年4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