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放射防护用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
一、项目名称:放射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告期限: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四、项目限价:25.42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或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类别。
(七)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须向采购机构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七、项目参数:见附件
八、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门,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名称一致,发送至邮箱****@1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施老师:150****573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柳老师
监督电话:037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