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服务中心院坝及道路综合整治,项目业主为****,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区维新镇营基村
2.2 项目内容:该工程位于**市**区维新镇营基村,主要内****服务中心院坝及道路综合整治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最高限价金额:62850.44元。
2.4 比选范围: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设一个标段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起,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等其它相关资料及报名,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2 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人民政府网(cqstl.****.cn)上关于本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时30分至2026年5月1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人民政府网(cqstl.****.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市**区维新镇营基村17组
联系人:甘老师
电 话:166****65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巴川街道**大道799号附2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99****9230
2026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