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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6〕17号)要求,****小组经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含现场答辩、实地考核)评定的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市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情况初评结果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15日(共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要求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艺术与非遗科。(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62-****283;地址:**市**区**东路商务小区****;邮编:517000)
附件:**市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情况初评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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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