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城市****水厂非标设备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第一次)
招标编号:****
各潜在的投标人:
现对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城市****水厂非标设备 (标段(包)名称) ****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6.投标相关事宜依据文件的修正。
原内容:6.投标相关事宜:本项目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修改为:6.投标相关事宜:本项目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内容修改。
原内容: □不提交
√提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拾陆万 元(¥ 36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易中心投标保****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电子保函(保单):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选择****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出具
3.特别提示:
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规定的递交方式、未从基本存款帐户(电子保函除外)汇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视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修改为:□不提交
√提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 元(¥ 18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易中心投标保****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电子保函(保单):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选择****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出具
3.特别提示:
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规定的递交方式、未从基本存款帐户(电子保函除外)汇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视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CA 锁,自行下载查阅。带来不便,烦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