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能壳牌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加氢机器设备)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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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部分资产(加氢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505.7609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5-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05-2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新****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张东岳 联系电话:021-****436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房逸宁 联系电话:****7272-23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转让涉及的资产为机器设备和站房装修,详见明细表,主要为氢气压缩机、卸气柜、加氢机、储氢瓶组、冷水机、站房装修等。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设备品种:
闲置设备

名称:
具体详见附件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2858号44幢

计量单位:
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
962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本次评估按委托人情况说明只考虑设备拆除费用,不考虑站房装修的拆除费用。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资产转让评估价为含增值税价(含拆除费用)。
2、资产持有单位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打包处置,上述资产全部由受让方负责相关的拆除和搬运事宜,具体详见资产清单。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2858号44幢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5、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挂牌期限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管理部门依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转让方在资产搬运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7、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要求向转让方提前预约现场踏勘。踏勘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拆除和搬运。受让方需要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递交拆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工具、拆除设备及人员等情况。经转让方审核后,受让方才能进场组织搬运。
9、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0天内完成拆除、清场工作,超出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搬运,并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实施搬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搬运范围进行搬运,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搬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10、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和《承诺函》。
11、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5%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刘刚
联系电话 158****8585
附件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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