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1007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受****委托,就修理线采购项目审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结果
1.项目名称:修理线采购项目审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
3.评审时间:2026年04月23日
4.中标人:
****(特殊普通合伙),综合得分第一;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质疑受理部门一次性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5.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名称;
3.明确的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理由;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的有效期限;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并且供应商拒不补充完善的,或补充完善后内容仍不完整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
7.质疑内容超出质疑处理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
8.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
9.要求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详细打分等进行信息公开,或要求复核打分、个别评审细节的;
10.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在装备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同一事项反复质疑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恶意质疑投诉的供应商,按照装备供应商失信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投诉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投诉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发生质疑、投诉及投诉复议时,投标保证金可以用于垫付、支付相关处理费用。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0-****026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总部)
联 系 人:徐娟娟、黄嘉玉、徐杰
联系电话:152****1327、182****2878、152****7337
电子信箱:****@ah-inter.com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科创支行
账 号:551********0811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0-****0262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0-****1013
联系地址:**省**市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