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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无害化处理企业: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36号)、****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建立**省死亡动物跨区域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农办〔2019〕111****农业农村局《关于推动建立**市死亡动物跨区域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推进**区死亡动物跨区域处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区死亡动物跨区域无害化处理业务承接单位,由无害化处理企业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流通环节等产生的动物源废弃物统一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委托期限5年。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且目前正常运行。
2、企业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2017版》要求,同时设置有专业严谨的生物安全体系。
3、具备及时解决**区区域内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需求的能力。
二、财政支持
对经确定为承接**区死亡动物跨区域无害化处理业务的企业,其在**区辖区内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的死亡动物及其产品,在符合财政补助政策范围内的,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给予补助。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四、申报受理地点
如有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承接**区死亡动物跨区域无害化处理业务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送至**市**区沟尾麻坡路西侧(沟尾市场对面)****五楼501室。
联系人:冯亦桂
联系电话:0759-****01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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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