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5号线一期SG15-2标项目
皮带机称重系统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因[PC-0314-26J6-FG0032] ******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2标段项目经理部皮带机称重系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12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标书代写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皮带机称重系统 |
误差5‰以内 |
套 |
2 |
|
| 合计 |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结算量在投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进行分批发货,双方签字确认实际交货数量为准。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暂定2026年5月至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2标段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区域。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需配备外脉冲测速功能,配备可编程控制器及人机系统,误差千分之五以内。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待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支付。
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响应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2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监督质量检测报告。
6.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4****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6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7、付款方式:双方对账确认供货数量及金额且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需方根据资金情况按月付款,挂账结算****银行转账、无追索权的供应链、****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不低于结算货款的65%,三个月内支付至不低于结算货款的75%,最后一次供货完成后支付至货款的95%,剩余5%货款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8、投标保证金:
8.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8.2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8.3投标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区**街道向旭路500号中国电建
联 系 人:崔玲军
电 话:156****5506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