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38UF7X9E | 建设单位法人:汪国清 |
| 郑小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公司厂区内 |
| ****年产1万吨邻/对氯苯腈和年产1万吨对氯苯甲醛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17.12375 纬度: 28.922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2 |
| 景环环评字〔2020〕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501195002V |
| 2020-08-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861.58 |
| 772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750119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景江****公司 |
| 913********839386F | 验收监测单位:**景江****公司 |
| 913********839386F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156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邻/对氯苯腈生产车间依托闲置厂房,位于世龙生产区西北侧。 对氯苯甲醛生产车间为**厂房,位于为世龙生产区东面(AC成品仓库西面)。 ****科技园东北面(循环水池东面)。占地面积388m2,设置有1个200m3对氯甲苯贮罐、1个200m3邻氯甲苯贮罐、1个50m3对氯苯甲醛贮罐。 对氯苯甲醛仓库占地面积588.5m2,邻/****包装厂房占地面积971m2。二者均是利用原有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万吨邻/对氯苯腈和年产1万吨对氯苯甲醛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吨邻/对氯苯腈和年产1万吨对氯苯甲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邻/对氯苯腈生产工艺装置、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相同,以下按邻氯苯腈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叙述,基本工艺过程是:将空气、氨气及邻氯甲苯气体按一定的摩尔比,分别输送到流化床反应器,在催化剂作用下进行氨氧化反应(放热反应)。反应后的气相产物经过捕集冷凝、分层后得到邻氯苯腈粗品,邻氯苯腈粗品经各精馏提纯得到邻氯苯腈产品。邻/对氯苯腈生产为连续化生产工艺。对氯苯甲醛合成选用的生产工艺是以对氯甲苯在光照作用下通入氯气进行侧链氯化(放热反应)生成对氯氯苄、对氯二氯苄、对氯三氯苄。通过精馏塔分离,塔顶分出对氯甲苯和对氯氯苄返回氯化,塔釜液为对氯二氯苄和对氯三氯苄混合物,通过水解、中和、水洗、蒸馏获得对氯苯甲醛,水洗工序的洗涤水通过萃取、酸化、离心、干燥得到对氯苯甲酸副产品。对氯苯甲醛生产为间歇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邻/对氯苯腈生产工艺装置、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相同,以下按邻氯苯腈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叙述,基本工艺过程是:将空气、氨气及邻氯甲苯气体按一定的摩尔比,分别输送到流化床反应器,在催化剂作用下进行氨氧化反应(放热反应)。反应后的气相产物经过捕集冷凝、分层后得到邻氯苯腈粗品,邻氯苯腈粗品经各精馏提纯得到邻氯苯腈产品。邻/对氯苯腈生产为连续化生产工艺。对氯苯甲醛合成选用的生产工艺是以对氯甲苯在光照作用下通入氯气进行侧链氯化(放热反应)生成对氯氯苄、对氯二氯苄、对氯三氯苄。通过精馏塔分离,塔顶分出对氯甲苯和对氯氯苄返回氯化,塔釜液为对氯二氯苄和对氯三氯苄混合物,通过水解、中和、水洗、蒸馏获得对氯苯甲醛,水洗工序的洗涤水通过萃取、酸化、离心、干燥得到对氯苯甲酸副产品。对氯苯甲醛生产为间歇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18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絮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 邻/对氯苯腈生产线废水等高浓度氨氮废水依托世龙实业蒸氨预处理工艺后与对氯苯甲醛生产线废水、尾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采用“絮凝+调节+芬顿氧化+生化”预处理, **1座200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生产厂****处理站事故废水。 邻/对氯苯腈氨氧化反应废气采用两级稀盐酸吸收+两级水吸收处理与对氯苯甲醛氯化反应尾气、水解尾气采用两级水吸收塔+两级碱液吸收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同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对氯苯甲醛项目生产线废水****处理站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 邻/对氯苯腈项目生产线废水依托世龙蒸氨+深度氧化处理后,****处理站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 生产厂房内泄漏事故废水的收集依托世龙实业2000m3事故应急池。 邻/对氯苯腈生产废气(氨氧化废气、分层、减压精馏废气等)经“酸洗+水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处理,通过世**区RTO30m高排气筒外排。 对氯苯甲醛生产尾气经“水洗+碱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处理,通过世**区RTO30m高排气筒外排。 对氯苯甲酸离心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处理,通过世**区RTO30m高排气筒外排。 |
| 不属于,废气处理措施强化,世龙污水处理措施强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907 | 551.32 | 0 | 0 | 2.907 | 2.907 | |
| 0 | 0.44 | 73.51 | 0 | 0 | 0.44 | 0.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6 | 9.71 | 0 | 0 | 0.16 | 0.16 | / |
| 1 | 世龙新增生化系统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1标准限值 | 对氯苯甲醛项目生产线废水依托世龙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站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邻/对氯苯腈项目生产线废水依托世龙蒸氨+深度氧化处理后,****处理站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 | 南区废水总排口两天中的pH范围值为7.0~7.9、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5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16.8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39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7.58mg/L、甲醛、二氯乙烷未检出,所有因子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1标准。 |
| 1 | “水洗+碱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处理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 | 对氯苯甲醛生产尾气经“水洗+碱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处理,通过世**区RTO30m高排气筒外排。 | 南区RTO焚烧处理设施后两天周期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94mg/m3、最大排放浓度为1.756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表1排放限值,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123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78(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3mg/m3,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8mg/m3,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标准。 | |
| 2 | “布袋除尘+碱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 | 离心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洗”预处理+蓄热焚烧(RTO)系统处理,通过世**区RTO30m高排气筒外排。 | 南区RTO焚烧处理设施后两天周期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94mg/m3、最大排放浓度为1.756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表1排放限值,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123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78(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3mg/m3,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8mg/m3,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标准。 |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噪声防治首先应考虑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其次是采取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 | 厂界4个测点的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的各类车间、仓库等重点 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防溢措施,并加强维护管理。 | 本项目按要求对生产区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 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仓库、一般固废暂存依托******公司,建筑面积390m2最大储存量约350t,可贮存至少3个月产生的危险废物量。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60281-2025-004-H。 |
| **1座18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絮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 邻/对氯苯腈生产线废水等高浓度氨氮废水依托世龙实业蒸氨预处理工艺后与对氯苯甲醛生产线废水、尾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采用“隔油池+絮凝+调节+芬顿氧化+生化”预处理, **1座200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生产厂****处理站事故废水。 依托世龙实业,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进入世龙****处理站采用“蒸氨+氧化+中和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河。****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3万m3/d,实际处理量3.0万m3/d,余量0.3万m3/d 拟建项目消防废水、初期雨水依托世龙实业1座2000m3事故应急池及“一大三小”雨水收集池。依托世龙实业,危险废物仓库1F,建筑面积432m2,最大储存量约400t,可贮存至少3个月产生的危险废物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氯苯甲醛项目生产线废水依托世龙新增生化系统****处理站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 邻/对氯苯腈项目生产线废水依托世龙蒸氨+深度氧化处理后,****处理站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 生产厂房内泄漏事故废水的收集依托世龙实业2000m3事故应急池。 依托世龙实业,对氯苯甲醛项目生产线废水****处理站新增生化系统处理+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邻/对氯苯腈项目生产线废水依托世龙蒸氨+深度氧化处理后,****处理站末端氧化,再经中和、沉淀等处理后外排。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1****公司****处理站提升改造后执行更严标准)后,经****公司废水综合排放口DW001排放,****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m3/d,实际处理量2.7万m3/d,余量0.3万m3/d 拟建项目消防废水、初期雨水依托世龙实业1座2000m3事故应急池及“一大三小”雨水收集池。依托世龙实业,危险废物仓库1F,占地面积390m2,最大储存量约350t,可贮存至少3个月产生的危险废物量,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占地面积390m2,最大储存量约350t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